分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,可以設立分公司。分公司是相對于總公司而言的,它是總公司的組成部分。分公司不論是在經濟上還是在法律上,都不具有獨立性。分公司的非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: 1、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,不能獨立享有權利、承擔責任,其一切行為的后果及責任由總公司承擔; 2、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及章程,其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以總公司的名義,遵守總公司的章程; 3、分公司在人事、經營上沒有自主權,其主要業(yè)務活動及主要管理人員由總公司決定并委任,并根據總公司的委托或授權進行業(yè)務活動; 4、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,其所有資產屬于總公司,并作為總公司的資產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。 基于上述特性,《公司法》明確規(guī)定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,即:分公司不具有企業(yè)法人資格,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。設立分公司,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部門登記,分公司在登記后應當領取分公司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 以上是91開業(yè)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的內容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