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(yè)所得稅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: 確定征收方式 : 查賬征收:適用于賬簿、憑證、財務核算制度健全的企業(yè)。 核定征收:適用于賬簿不健全或可以不設置賬簿的企業(yè),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。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: 查賬征收:應納稅所得額 = 收入總額 - 不征稅收入 - 免稅收入 - 各項扣除 - 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。 核定征收:稅務機關根據一定的標準、程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,納稅人根據實際收入或成本費用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。 預繳稅款 : 企業(yè)所得稅一般按月或季預繳,年終進行匯算清繳。 年終匯算清繳 : 對預繳的稅款進行核算,多退少補,確保全年稅款的正確繳納。 納稅申報 : 納稅人需按規(guī)定的時間和程序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。 核定應納稅額 : 在特定情況下,如納稅人未按規(guī)定設置賬簿、銷毀賬簿或提供納稅資料,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。 以上步驟和程序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所得稅法》及相關法規(guī)執(zhí)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