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自用房地產免征房產稅的情況,根據中國現(xiàn)行**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》**及相關政策規(guī)定,主要分為以下幾類:
一、個人所有非營業(yè)用房產
- 普通住宅免稅
- 個人自住的普通住宅(非營業(yè)性質):目前在全國范圍內暫免征收房產稅。

二、特定群體或機構自用房產
- 國家財政撥付事業(yè)經費的單位自用房產
- 如公立學校、醫(yī)院、科研機構等非營利單位自用房產免稅。
- 宗教寺廟、公園、名勝古跡自用房產
- 寺廟內的宗教活動用房、公園管理單位辦公用房等免稅。
- 保障性住房
- 政府認定的公租房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,免征房產稅。
三、地方試點政策(上海、重慶)
目前僅上海、重慶試點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,但仍有免稅政策:
- 上海政策
- 免稅面積:人均60㎡(含)以下免征。
- 例:三口之家住房180㎡以內免稅,超出部分按房價70%征稅(稅率0.4%~0.6%)。
- 首套房優(yōu)惠:新購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,暫免征稅(需滿足人均面積≤60㎡)。
- 重慶政策
- 免稅面積:獨棟商品住宅每戶180㎡免稅;新購高檔住房(單價超均價2倍)100㎡免稅。
- 征稅對象:
- 無戶籍、無企業(yè)、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房。
四、其他免稅情形
- 危房、停用房產:經鑒定停用或毀損不堪居住的房屋,免征房產稅。
- 臨時性房屋:工地臨時工棚、材料棚等施工臨時建筑,免征房產稅。
- 農民自建住房:農村宅基地上自建住房,不屬于征稅范圍。
重要提示
- 非居住房產需征稅
- 個人/企業(yè)擁有的商鋪、寫字樓、廠房等非居住房產,無論自用或出租,均需按房產余值或租金繳納房產稅(稅率1.2%或12%)。
- 出租住房有優(yōu)惠
- 個人出租住宅用于居住,按租金4%征房產稅(原稅率12%),實際稅負較低。
- 未來政策動向
- 2021年國家提出“房地產稅改革試點”,未來可能擴大試點范圍,但自住普通住宅預計仍保留免稅面積。
總結
房產類型 |
是否免征房產稅 |
主要條件 |
個人自住普通住宅(非試點) |
✓ 免征 |
非商用、非出租 |
上海/重慶試點住宅 |
部分免征 |
人均面積≤60㎡(滬)/免稅面積(渝) |
國家機關、軍隊自用房 |
✓ 免征 |
辦公或業(yè)務用途 |
公立學校/醫(yī)院自用房 |
✓ 免征 |
非經營性質 |
個人商鋪/寫字樓 |
✗ 征稅 |
按房產余值或租金計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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